窑炉 | 能源 | 陶瓷 | 玻璃 | 冶金 | 化工 | 耐火 | 建材 | 环保 | 机电 马上登陆
《工业节能管理办法》6月30日起施行-中国窑炉信息网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信息>> 环保

《工业节能管理办法》6月30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16/5/26 15:29:57)
  浏览人数:617

点此滚屏鼠标双击自动滚屏 

  为加强工业节能管理,健全工业节能管理体系,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了《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办法自2016年6月30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工业企业是工业节能主体,应当严格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完善节能管理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接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节能监督管理。同时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工业节能规划、节能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节能技术推广、能源消费统计、节能宣传培训和信息咨询、能效水平对标达标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办法》指出,工业企业应当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企业节能计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应当设立可测量、可考核的年度节能指标,完善节能目标考核奖惩制度,明确岗位目标责任,加强激励约束;对各类能源消耗实行分级分类计量,合理配备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能源计量器具,提高能源计量基础能力,确保原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应当明确能源统计人员,建立健全能源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加强能源数据采集管理,并按照规定报送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用能设备(产品)能效标准及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等强制性标准,禁止购买、使用和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产品),工业企业不得将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工艺、设备(产品)转让或者租借他人使用。
  
  《办法》强调,要鼓励工业企业加强节能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开展节能技术应用研究,开发节能关键技术,促进节能技术成果转化,采用高效的节能工艺、技术、设备(产品);鼓励工业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开发应用智能微电网、分布式光伏发电、余热余压利用和绿色照明等技术,发展和使用绿色清洁低碳能源。
  
  《办法》还规定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节能管理措施,包括: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规划;运用价格、金融等手段推动绿色化改造;发布高效节能设备推荐目录、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的工艺技术装备淘汰目录;编制工业能效指南;依据职责开展有关节能审查工作。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全国的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并依据《节约能源法》等法律规定,对工业企业用能不符合强制性能耗限额和能效标准等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节能监察机构工作人员的违法责任追究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把本篇文章推荐给我的好友   打印本篇文章   关闭窗口
 
 
〖文章推荐〗
  环保行业:垃圾焚烧产能..
  巩义“耐火粘土”储量达..
  广东省质量监督陶瓷燃气..
  我国单台产量最大裂解炉..
  江西高安陶瓷“集中供气..
  中国化学工程纳米碳酸钙..
  镁砂工业窑炉、钢铁、燃..
  水泥窑炉低氮脱硝技术研..
  陕西耀州陶瓷工业遗产群..
  山东济宁:将环保与安全..
  河北省先进环保产业创新..
  环保领域将涌现更多混合..
  景德镇陶瓷大学陶瓷文化..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陶瓷..
  吉林打造百亿级非金属产..
关于我们
Copyright© 2019 中国窑炉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10-82417632 传 真:010-82417635 QQ:13632878、19355744
京ICP备190540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