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苏达矿业制造特殊材料(上海)有限公司热熔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4日 相关链接:环评报告书简本 环评第一次公示 1. 说明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明尼苏达矿业制造特殊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对“明尼苏达矿业制造特殊材料(上海)有限公司热熔胶制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明尼苏达矿业制造特殊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明尼苏达矿业制造特殊材料(上海)有限公司热熔胶制造项目 (2)建设地点:上海化学工业区(SCIP)F4-1地块。 (3)项目所属行业:专项化学用品制造C2662 (4)项目内容:本项目在原“明尼苏达矿业制造特殊材料(上海)有限公司黄山项目”预留空地上,新建1条产能为7200吨/年热熔胶生产线。本项目计划于2013年7月竣工投入试运行。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本市的产业政策导向,与地区规划和环境功能相容,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采用的生产技术先进,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污染物的排放在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环保要求;环境影响预测表明,项目投产后,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运行过程中环境风险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所以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见链接 (2)查阅期限:2011年10月4日至2011年11月18日 4.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联系人:姚小姐 联系email:yaoy@saes.sh.cn 联系电话:64085119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6.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公众可向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反馈时限:发布日后10个工作日。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