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环保局采取4项举措,扎实推进环保专项行动。一是加强科学发展观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各级政府、企业法人和群众的环境意识。二是强化环境管理,严格行业准入条件。严把项目审批关、验收关,坚决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切实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三是加大整治和查处力度,同时对违法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一查到底。对部分环境违法严重的企业将采取挂牌督办。四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即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巩固多年联合执法的基础上,积极拓宽与相关部门的互联互通渠道,形成执法合力,全面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强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提高对重点流域和企业的环境监控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借助媒体力量,对大案要案进行曝光,不断提高环境执法的影响力。
截止目前,全市5县1市4区共出动执法车辆1056台(次),实施现场检查3368人(次),对326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全市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国控、省控、市控的重点污染企业及部分新建工业项目。对86家环境违法企业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或行政处罚告知书,取缔了24家生产工艺设备简陋、污染严重、群众反映较大的废塑料加工厂,1家水泥厂和4家排放不达标的小电镀加工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