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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污染减排和辽河污染防治任务,日前,辽宁省鞍山市发展改革委、鞍山市环保局联合下发了《鞍山市2009年环境保护计划安排意见》。
据了解,2008年,辽宁省鞍山市基本完成了各项环境保护计划目标:鞍山市区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以上天数为307天,占83.9%,同比提高3.4%;主要污染物平均削减5.78%;7项重点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已按计划完成;顺利开展了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矿山复垦工作超计划完成,部分生态破坏区域得到一定回复。
据介绍,2009年辽宁省鞍山市环境保护工作将围绕鞍山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污染减排为主线,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着力抓好重点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实现主要污染物比上年平均削减2.77%等污染减排2009年阶段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