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居用品中,美观、易于清洗的钢化玻璃制品颇受欢迎。然而,因产品质量或使用问题,钢化玻璃制品爆裂(自爆)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今年1月至10月,大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受理“因钢化玻璃制品爆裂(自爆)问题”引发的消费争议诉求75件。从消费者诉求情况上看,钢化玻璃制品爆裂(自爆)主要发生在:燃气灶、淋浴房、餐桌、茶几、洗面盆、油烟机、烤箱、电磁炉等11种产品。其中,燃气灶玻璃台面爆裂(自爆)44件,钢化玻璃淋浴房爆裂(自爆)6件。
超过保质期的钢化玻璃制品最易爆裂(自爆)
发生爆裂(自爆)的钢化玻璃制品,绝大多数超过保质期。以玻璃台面的燃气灶为例,1年内爆裂(自爆)的有1件,2年内爆裂(自爆)的有5件,3至5年爆裂(自爆)的有20件,6年以上爆裂(自爆)的有18件。据有关专家分析,钢化玻璃制品发生爆裂(自爆)有多种原因:一是质量问题,生产工艺不过关、产品自身有瑕疵;二是安装不当,受力受热不均匀;三是使用问题,未按照操作规定使用。
如何正确使用钢化玻璃制品
钢化玻璃制品爆裂(自爆)极易伤害消费者,为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辽宁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钢化玻璃制品时,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一是谨慎购买和使用钢化玻璃制品;二是选择大型商场购买有3C认证标识的钢化玻璃制品,并保存好购物凭证;三是必须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安装、使用和维护。对于玻璃台面的燃气灶,每周要清理出火孔,防止回火或受热不均导致钢化玻璃台面爆裂;四是使用时间长的钢化玻璃制品,爆裂(自爆)可能性加大,消费者应积极预防。
消费者如何维权
在保留、保存购物凭证方面,辽宁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特别提醒消费者,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消费争议发生后,购物凭证是有关部门受理消费者申诉、诉讼的重要依据。在不久前发生的“问题奶粉”事件中,部分消费者手中的“问题奶粉”得不到退换,主要原因就是没有购物凭证,没有购物凭证就无法确定申诉、诉讼对象或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