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着震情逐步稳定,已经具备了对重点污染隐患全面排查和定期巡查的条件。省环保局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迅速展开行动,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危险源和环境敏感点进行全面排查,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进行处理。
并要求信息报送实行每日报告制度,各地必须于每日11点前将前一天的排查情况汇总上报省环保局。凡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一律立即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对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级环保部门要进入临战状态,认真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做到周密排查,突出重点,绝不允许出现因排查不到位或没有及时处置造成严重污染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