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与客户联系时,请告知是在 中国窑炉信息网 上看到此信息) |
1、 请需方及筑炉单位派工程技术人员到工厂对产品的生产全过程监督,可定期取样送国家检测中心检测,产品经驻工场的人员检验合格方可包装发送,并进行监包、监装,工人为驻厂人员提供工作及生活的便利条件。
2、 工厂派质量检查人员到需方现场协助需方验收到货质量及数量,并做好质量信息反馈和工程协调等工作。
3、 筑炉及供货期间,工厂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承诺:
1、 保证提供给需方优于国家标准的产品。
2、 保证按需方的交货顺序按时交货,若延期,工厂愿接受买方任何形式的处罚。
3、 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工厂愿接受买方任何形式的处罚,并无偿地快速给予补偿。
4、 认可需方提出的付款方式,并可根据需方的特殊要求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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